第九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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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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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2018—2025年)》相关要求,科技部开展了第九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经地方推荐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考察、视频答辩等工作程序,科技部遴选天津宝坻等25家农业科技园区为第九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集聚资源、创新发展,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高地。
请第九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要求以及评审专家所提意见,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加盖所在地(地级市)人民政府公章后,于2021年1月31日前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一式4份,电子文档发送至crtdc_dfc@126.com)。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科技部农村中心
联系人:李萌,李宇飞
电 话:010-68529737,68511850(兼传真)
2.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联系人:李梦捷,李树辉
电 话:010-58881411,58881440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