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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研成果转化模式——以色列孵化器模式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01-22] 发布者: 点击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移民通过专有技术进行创业,以色列政府于1991年建立了科技孵化器,从而为风险资本介入早期投资创造了条件,加速科技成果向市场化的转化。到2010年,以色列共有24家孵化器,其风险资本占GDP总量的0.18%,目前,已经拥有60多个风险投资基金,资金总额多达100亿元,仅次于美国。短短十多年的发展,以色列建立了完备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以色列技术孵化器模式主要是通过发明者、首席科学家和孵化器经理三者的密切合作进行运作的,项目入驻孵化器前,要经过严格的筛选过程,项目创始人提交创新理念后,要依次经过孵化器经理、孵化项目筛选委员会、OCS筛选委员会的审查。发明者拥有项目但缺乏资金和管理,为解决资金问题,以色列政府成立专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ffice of Chief Scientists,简称OCS),为发明者提供项目资金;为提供管理支持,孵化器为其提供服务,主要包括配备经理以及组建创业团队等。孵化器模式通过提供公共设施和硬件设施,运用专业的管理人才运作孵化器,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运行模式和服务体系。

       具体来讲,项目进入孵化之前,首先发明者或创业者要向孵化器提出项目申请;项目通过孵化器审查后,提交给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审批;获得批准后,项目以有限公司形式注册并进入孵化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和孵化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启动科技研发活动,同时提供专业和管理方面的服务;孵化两年或三年后,企业若能独立获得外部资源支持以吸引风险投资或战略合作伙伴,则政府支持该企业孵化成为新兴公司,反之则由政府宣布解散。

       图 以色列孵化器模式运作机制

       以色列孵化器运作模式最显著的特征是发明者或创业者的项目、政府的资助与孵化器的服务三者紧密结合。

       二、运作特点

       1、政府引导机制

为支持科技创业,政府成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来统一管理孵化器的各种事宜,并致力于支持孵化器和项目的市场化,主要包括对孵化企业的筛选、投资,以及设立孵化器等。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给予批准的孵化项目资助最高为30万美元,孵化项目两年的预算超过35万美元,剩下的由孵化器协助寻找私有投资。政府孵化的资金直接投入到孵化企业中,主要用于工资、设备、专利申请、市场调研等。孵化器的日常运行收入直接或间接来自政府,同时政府承担孵化企业二年经营费用的85%。因此,政府为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不仅资助初创企业,同时也资助孵化器本身,其中资助孵化器收入的一半必须跟初创企业的成败挂钩,初创企业成功后将3%的收入返还给政府,从而使得政府的孵化基金更加灵活。

       图 政府、企业与孵化器三者的运行模式

       2、资金收入来源

       科技孵化器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由来自研究所、企业界和产业界的成员组成。孵化器的收入主要来自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每年提供的运行经费、转让股权的收入和项目公司的服务收入,如租金、设备使用费等;技术孵化器的项让股权的收入以及项目公司的服务收入。为解决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问题,在孵化项目入驻后,孵化器为发明者或创业者提供孵化场地,协助申请研发经费资助,研发和共享设施,提供行政管理服务以及指导服务,以扶持项目公司走向正规。私有化改革后,私人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向孵化器投资,以占有股份或控股或全部拥有孵化器,同时按照商业公司的模式进行运作。

       自成立以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为孵化器资助的数目越来越大,从1991年的200万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3500万美元,1998年以前,投资孵化毕业项目的经费中,政府投资大于私人投资,私有化改革之后,私人投资高出政府投资,2001年底,私有投资6.27亿美元,其中顺利毕业的项目5.9亿美元,辅助资金0.37亿美元,私有投资越来越高出政府投资。

       3、科研项目筛选

       为了确保企业深度孵化,以色列政府严控入孵项目的数量及门槛。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规定每个孵化器只能孵化8-15家初创企业;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团队人员诚信可靠,项目可操作性强,知识产权归属清晰,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且有产业化基础等。

       孵化器从发明者、市场和技术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估,项目经过预选后,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并将项目交由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最后,由专业评审员与投资者、孵化器经理进行审批,共同协商并决定孵化项目。孵化项目完成3个阶段的筛选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每年孵化器收到申请项目200-300项,但只有15-20项通过预选,第二阶段的评审通过的只有5-7个,基于孵化器与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之间较好的沟通,申报项目基本能获批,但孵化器对项目从严指导,以保证项目质量。

       4、新创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孵化项目在入驻孵化器第一天注册成立的,在孵化器里规定的孵化时间为两年。项目公司股份主要包括发明者(占50%)、孵化器(占20%)、投资者(占20%)、员工(占10%),其中,孵化器的股份中,3%的股权提供给孵化器经理,一部分给发明者以吸引优秀创业者。

       新创企业离开孵化器后,面临在市场上生存发展的问题,为使新创企业获得资金,以色列政府大力扶持风险投资公司。

       案例:Technion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简称TEIC)是由以色列技术研究院所属产业化公司与1991年创办的,投资100万美元。到2002年,TEIC已培育60多家公司,企业销售额近2400万美元,有85%的孵化公司获得融资,远远高出全国水平。

       具体来说,TEIC通过设立监事会和项目筛选委员会,协助孵化项目获得研发经费资助,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和支持,帮助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及风险投资基金等措施,促使孵化项目由初始概念向市场转化,实现了培育零起步的初创公司的目的,推动了科技成果商业化发展。

       1992年,以色列政府发起一项名为YOZMA的计划,投资8000万美元,另外从欧洲和美国投资者那里筹集到1.2亿美元,成立了10家风险投资公司,每家公司获启动资金2000万美元,用于对新创企业的风险投资。

       5、创新型孵化器

       在现有孵化器模式的基础上,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对孵化器实行私有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引入私人资本,让私营部门更深入地参与孵化器计划,以提高效率;有效使用政府投资,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增加在孵项目数量,使孵化项目更好地面向市场,提供孵化项目的成功转化率,促进孵化器转型升级,目前形成了包括生物技术孵化器、私营孵化器等新型创新孵化器。目前,以色列出口的一半以上都是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额已经占到全国出口额的50%左右,其中以软件业最为成功。

       案例:总部位于特拉维夫的The time 孵化器成立于2009年,是以色列创新型孵化器的杰出代表之一,曾连续三年被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评为最佳孵化器。在过去3年内,The time 已经为Xteam、ITL Media、Upp Site等不同的创投公司投资。The time已经成立6年,共投资企业80家,其中有25家已经在2014年进行了第二轮融资,形成了良好的持续盈利的发展能力。

       The time采取创投+孵化的长期投资模式,并拥有清晰的投资目标,每年投资数量为10-12笔,只专注于具有发展潜力且能够持续发展的年轻企业。The time从项目孵化到企业毕业再到成就品牌投资时间长达5年。The time对初创公司给予前期投资50万美元,若项目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孵化阶段会继续投资,并为孵化器企业提供公共场所办公、财务上的服务和支持及聘请专门律师事务所,同时充分利用自己的合作网络为项目提供资源,并跟踪关注,直至形成创新品牌。